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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初创企业创立方式的分化与演变

本文由 AI(Claude)从日语机器翻译而成,可能存在错误。 阅读日语原文。

社会对高校衍生初创企业和深科技初创企业的期待正在升高。不过,我感觉外界想象中的深科技初创企业的创立方式,与目前实际正在尝试的创立方式之间存在差距。

以下仅是我个人的看法:在过去的25年里,深科技初创企业的方法论似乎在逐步演变和细分。我想把这一演变过程简单整理一下。

另外,本文将快速成长的高增长初创企业称为“初创企业”。

深科技初创企业在早期应当备齐的3个要素

深科技初创企业在早期应当备齐的要素,概括起来是

  • 技术种子
  • 经营者
  • 需求

这3项。如果能一次备齐当然最好,但实际上必须从其中某一项开始。

这3个要素本身并不随时代而改变,但我觉得“人们认为应当以怎样的顺序来备齐这3个要素”,随着时代的推移在一点一点地变化。

(模型 1) 技术种子 ➡ 研究者 ➡ 需求 (2000 年代前半)

最初设想的模型是以技术种子为起点的创业。

首先有研究这一技术种子,以它为一切的中心,由研究者本人成为经营者来实现商业化,当时设想的就是这样的流程。其中似乎有一个前提:“只要有技术种子,事业总能办成”。

我认为,从2001年前后开始实施的高校衍生风险企业1000家计划,正是这种想法的体现。有研究这一技术种子,开发它的研究者本人创业并作为经营者开展工作,之后确定需求并实现商业化,从而获得成功——这就是这一模型。

不过,我认为这一模型的问题在于,即使创了业,研究者也往往继续做研究,导致最初的商业化迟迟没有推进。例如,我也听到过这样的说法:当时有一部分研究者是把创业扶持资金当作研究经费的延伸来获取的。

(模型 2) 技术种子 ➡ 经营者 ➡ 需求

接下来成为主流的做法是,仍然以技术种子为起点,但不是由研究者,而是请来经营者。或许是出于“由研究者来商业化似乎行不通”的反思。

这是类似美国VC的模型:由VC挑选技术,再请来经营者。也可能出现VC先确定技术和需求,然后再请来经营者的情况(也就是技术种子➡需求➡经营者的流程)。

这样一来,商业化确实有所推进。但后来成为问题的是,一旦被技术种子所束缚,在某些领域里事业难免变得很小。实际上,即使成立已满10年,许多深科技企业的销售额也只有1亿日元左右。

https://www.meti.go.jp/shingikai/sankoshin/sangyo_gijutsu/kenkyu_innovation/pdf/028_06_00.pdf

另外,我认为还有一点是:受前述历史渊源的影响,经营中技术导向很强,因此不会产生初创企业式快速成长的想法,往往倾向于追求数亿日元规模的“技术商业化”。

此外,(模型1)和(模型2)也各自有其有效的领域,例如部分药物研发领域。但前提是,只有在满足若干条件时才有效,比如“技术的强大直接等同于事业的强大”、“只要能做出来就能卖出去”、“市场很大”。由于这样的领域其实有限,人们逐渐意识到仅靠技术起点是不行的,于是开始尝试其他方法论。

(模型 3) 经营者 ➡ 技术种子 ➡ 需求

人们逐渐发现,以技术种子为起点,可能很难成长为很大的初创企业。于是正在尝试的是以经营者为起点的创业。

流程是:请有望成为经营者的人去探索技术,如果发现不错的技术,就去寻找该技术可以应用的需求。由VC或高校通过驻校企业家(Entrepreneur in Residence,EIR)等机制聘用有商业经验的人,正是这种机制。

我认为这也是一种方法。但是,由于事业的可能性受技术制约这一结构基本没有改变,因此可能出现“事业没有变得像预期那样大”的情况。同时,经营者本人能否构建出“技术的强大=事业的强大”的事业,也会成为一个课题。

此外,如果依赖某位教授的技术,还有一个缺点:当发现更大的机会时,就无法舍弃那位教授的技术。(不过,我认为在适当的范围内,这样的风险是应该承担的。)

(模型 4) 经营者 ➡ 需求 ➡ 技术种子

模型4与模型3相似,我设想的是由经营者确定需求,并汇集多项所需技术的模型。虽然同样以经营者为起点,但区别在于,接下来是以需求为起点去寻找技术种子。这些技术种子往往是大学的研究(深科技)。

要实施这一模型,结果上会成为与模型3的EIR相同的机制,但由于先确定了需求,技术是可以替换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事业没有变得像预期那样大”的风险。不过,随之而来的新课题是,要承担“不知道是否存在所需技术”的风险。

可以说,这个模型对大学的EIR来说会有些难以施展,因为他们容易被大学的技术所束缚,而VC的EIR则更容易采用这种形式。

实际上,(3)和(4)是渐变的关系,往往是先找到技术再寻找需求,找到需求后又去寻找技术……在这样的反复中,由经营者找到合适的组合。不过,即便如此,是重视技术种子(只要实现技术商业化就能大获成功),还是重视需求(必要时甚至可以舍弃技术),我认为仍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方法。

(模型 5) 需求(使命) ➡ 经营者 ➡ 技术种子

目前正在尝试的公司创造(company creation),我认为可以归纳为这样的模型:由VC等先确定需求,请来合适的经营者,再组合技术种子。根据情况,也可能是需求➡技术种子➡经营者的顺序。

与之类似的模型中,ARCH Venture Partners 所说的 Building Backwards 也很相近。这正是“倒推着去构建”的模型。

之所以写成“需求(使命)”,是因为也有这样的模式:以脱碳等重大使命为基础,与政府一方合作来构建。

这样做,很少会偏离需求。不过,能否找到经营者、能否找到合适的技术等风险依然存在。而且,按这一模型创建的 Northvolt 目前陷入困境,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并不一定会成功(医疗等领域的 unmet needs 不会那么频繁地变化,但其他领域未来的需求容易发生变化)。

总结

并不是说当今的深科技初创企业就是模型5的公司创造模型,也不存在哪一种最为正确。

我想,现在更应该这样认为:这5种模式并行存在,并根据各自的事业、领域和所能承受的风险来选择。

不过,很多人似乎倾向于把模型1或2当作“深科技初创企业”。也有模型3的模式,但即便如此,也容易偏重技术,成为“为将技术商业化而创业”(相当于以往所说的风险企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技术和市场不满足一定条件,就无法实现高增长。有些技术确实可以靠这种想法取得成功,但也有很多领域并非如此。

我认为,在这25年里,创立方式也经过了反复试错,积累逐渐增多。因此,需要一边思考自己要挑战什么样的事业领域、在该事业领域里什么样的模型比较合适,一边更深入地思考如何运用“深科技”来打造“深科技初创企业”。